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境保护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,现将安阳市铁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件横梁钢横梁项目(一期5万件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
项目名称:年产15万件横梁钢横梁项目(一期5万件)
建设地点: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鑫康大道(安阳市产业集聚区)
建设单位:安阳市铁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
公示内容:见附件
公示时间:即日起20个工作日
联系人:杨主任
联系电话:0372-38622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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横梁钢横梁验收监测报告表.doc